企业将离职员工列入“黑名单”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24-05-30 12:31:09 来源: sp20240530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则劳动纠纷典型案例。某公司设置“黑名单”,将离职员工姜某列入其中,并将“黑名单”事宜告知其他公司。姜某将原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公司构成对姜某平等就业权的侵害,判令公司将姜某从公司“黑名单”中移出,并赔偿姜某3个月的误工损失2.25万元。

  姜某与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获取了经济补偿金,却被公司列入了“黑名单”。离职后的姜某向其他公司求职时,才得知此事。

  该公司向法院提交的《黑名单管理规范》载明,离职员工如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罚、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原则上被列入“黑名单”且不再予以录用。该公司认为,自己对于员工二次录用问题享有用工自主权,但无法解释“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姜某被列入“黑名单”的具体原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获取经济补偿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应据此限制平等就业权。某公司将姜某列入“黑名单”,无法证明该条件设置的正当性。

  法院认为,公司抗辩该项“黑名单”制度仅用于劳动者二次入职审查,但将劳动者法定权利作为其加重审查力度的原因,明显超出了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范围,构成对姜某平等就业权的侵害。该公司告知其他公司“黑名单”事宜,但未能合理解释上述情形的披露与姜某应聘的新岗位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得姜某在其他公司求职应聘中受到否定性评价。

  关于姜某主张的误工损失,姜某自认第二家公司拒绝其入职后未再寻找其他工作机会,故姜某至今未工作所形成的误工损失,亦并非完全系因某公司侵权所导致。

  江宁开发区法院判决某公司构成对姜某平等就业权的侵害,判令该公司将姜某从公司“黑名单”中移出,并赔偿姜某3个月的误工损失2.25万元。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企业“黑名单”滥用问题需要警惕。近年来,企业设置员工“黑名单”已屡见不鲜,一些企业甚至将“黑名单”的运用扩大至关联公司、合作公司,“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的滥用问题需要警惕。

  法官认为,实践中,用人单位设置的“黑名单”,如包括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该项制度的设立及运用系为降低用工风险,并未超出用工自主权行使的合理范围。但倘若用人单位将劳动者合法取得经济补偿金或劳动者与公司产生纠纷后依法维权等行为列入“黑名单”,此时用人单位已构成不正当设置用工条件,明显超出了用工自主权的范围,构成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侵害。

  法官还提示,用人单位在其他单位背调时,应谨慎告知员工被列入“黑名单”事宜。一些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行使合法权利的情形列入“黑名单”,如若进一步传播,将构成对于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此外,用人单位进行“黑名单”披露时,还应明确该情形的披露与劳动者应聘的新岗位内容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如两者并无关联,则用人单位亦将构成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侵犯。

王伟(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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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山区林区乡村振兴(权威发布) - 龙江森工2024年计划完成营造林70.8万亩

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山区林区乡村振兴(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30 12:31:10 来源: sp2024053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围绕“稳、活、融、试”深化集体林改

  我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1亿多农户。

  “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唐芳林说,《方案》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先行探索、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重点围绕‘稳、活、融、试’,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唐芳林说。

  坚持稳字当头。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聚焦激发活力。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实施兴林富民行动。

  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

  支持先行先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

  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近85%

  2008年,《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集体林改就此在全国推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唐芳林介绍,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

  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农民造林护林营林积极性不断提高,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近39亿立方米,增加近85%,有林地面积增加近4亿亩。

  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推动林权流转和林业规模经营,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发展林业特色产业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济德表示,集体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十分重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展现新作为。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我国集体林面积大、分布广,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通过改革促进集体林提质增效,进一步绿化国土、美化环境。

  践行大食物观。集体林是木本油料、林果、林菌等可食林产品的主产区,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林木蓄积量每增长1立方米,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集体林中的中幼林多,蓄积量增长空间大,碳汇潜力大。

  保障木材安全。目前80%以上的国内木材来自集体林,持续增长的集体林资源,是应对国际木材市场波动、维持国内木材供给的底气所在。

  推动山区林区共同富裕。山区林区乡村振兴潜力在山,希望在林。国家林草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说:“各地依托集体林资源,将油茶、核桃、花椒、枸杞、灵芝等小产品做成了大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山区林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要科学合理利用集体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3日 06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