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优化人才购房政策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29 04:29:19 来源: sp20240529

   中新网 海口1月29日电 (记者 张茜翼)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8日就优化人才购房政策有关事项发布通知称,未来5年,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在海口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官方表示,此举旨在鼓励和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

  通知显示,与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海口市的下列单位之一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的员工,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经省、市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各类总部企业(含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海口市的控股公司);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重点培育的高成长企业(含重点外资企业);上一年度在海口市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的法人或特殊非法人机构。

  通知明确,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海南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海南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全职引进的院士团队或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成员,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通知称,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的,可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在第1套住房合同备案满2年且人才本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根据通知,海南省户籍人才家庭及未落户人才家庭在出售海口市原有住房后一年内,在现有住房套数基础上,可在海口换购1套住房。引进人才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随迁落户后,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落户满2年后,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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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底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逾45% - 元旦假期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截至9月底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逾45%

发布时间:2024-05-29 04:29:20 来源: sp20240529

   中新社 北京10月23日电 中国国家能源局23日发布的1-9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45.3%。

  当天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7.9亿千瓦,同比增长12.3%。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45.3%;风电装机容量约4.0亿千瓦,同比增长15.1%。

  数据显示,1-9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2716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83小时。其中,水电2367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62小时;太阳能发电1017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45小时;核电5724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48小时;风电1665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49小时;火电3344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49小时。

  1-9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5538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41.1%。其中,太阳能发电2229亿元,同比增长67.8%;核电589亿元,同比增长46.0%;风电1383亿元,同比增长33.4%。电网工程完成投资3287亿元,同比增长4.2%。(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