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友好年”首个大型文艺交流系列活动在平壤举行

发布时间:2024-06-02 21:53:49 来源: sp20240602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平壤消息:中朝双方1月30日至2月1日在平壤举办了2024年“平壤欢乐春节”活动,这是两国宣布启动“中朝友好年”后举办的首个大型文艺交流系列活动。

  30日,2024年“平壤欢乐春节”首场活动——中朝友好电影招待会在平壤大同门电影院隆重举行。

  翌日,“平壤欢乐春节”迎春文艺演出在烽火艺术剧场盛大举行。受邀来朝演出的辽宁省友好文化代表团带来了融合中朝古今名曲、彰显中国文化特色的精彩节目。

  作为系列活动的收官之作,“行走的年夜饭”新春招待会于2月1日晚举行。辽宁歌舞团、辽宁民族乐团表演了精彩节目。朝方嘉宾和中方厨师共同制作了中国北方传统美食冰糖葫芦。

  出席新春招待会的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润石致辞说,过去一年,在金正恩总书记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关心和战略指引下,朝中传统友好关系实现全方位加强和发展,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情谊持续加深。新年伊始,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互致贺电并宣布启动“朝中友好年”,彰显了推动朝中友谊在新的一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按照两国人民的意愿不断加强和发展朝中关系是朝鲜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在朝中建交75周年这样一个富有重要意义的年份,朝方愿同中方一道,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与友好团结。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04日 04 版)

(责编:岳弘彬、袁勃)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13) in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 on line 17
赠与还是借款?微信红包、转账性质不同(以案说法) - 以军称已突破哈马斯前线防线 加沙首批伤员及外国公民获准离开

赠与还是借款?微信红包、转账性质不同(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24-06-02 21:53:50 来源: sp20240602

  【案情】刘女士与周先生是微信好友。刘女士通过各种形式先后向周先生支付款项,其中微信转账支付12900元,微信红包支付共2769元。在双方关系破裂后,刘女士诉至法院,认为给予周先生的款项为借款。周先生认为,上述款项均为赠与,不应偿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结合本案情形,刘女士出于对周先生生活资助的目的,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显然是刘女士的赠与行为,周先生无需偿还。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12900元,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与,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就此曾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且考虑到刘女士的实际转账金额及周先生曾向刘女士借款还贷、周先生亦曾表示过其经济困难等情形,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款项应认定为其向周先生提供的借款,周先生应予偿还。法院判令周先生向刘女士偿还借款12900元。

  【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法院认为,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均系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但应从微信软件的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进行区分认定。从微信软件属性来看,其本身作为社交工具,微信红包是微信软件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根据习俗,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同时,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民俗习惯等考虑,无偿赠与200元及以下的红包是社会公众通常可以接受的金额水准。微信转账则与之不同,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不具备“赠与”之义。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本报记者魏哲哲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21日 19 版)

(责编:白宇、卫嘉)